2008-09-15

郭素沁申请保护令 告前锋报

(吉隆坡15日讯)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今日通过律师,在吉隆坡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并给予24小时的时间内,要求错误报导郭素沁新闻的《马来前锋报》道歉,否则律师也将会入禀起诉该报馆索赏3000万令吉。

郭素沁是通过律师奈也在今日申请人身保护令,申请人为郭素沁,而答辩人则是余锦天副警监(译音)以及全国总警长。
逮捕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郭素沁父亲郭金棠的入禀宣誓书指出,此次的逮捕行动是不明确,并不需援引内安法令第73条文和联邦宪法第5(3)条文逮捕申请者。

他也指出,据他所了解,申请人是在投诉浦种金銮镇回教堂的祷告声音过于吵杂,而被逮捕。但该所回教堂的负责人已经否认申请人这项投诉,因此逮捕的理由已经不成立。

他也是在无法跟申请人郭素沁有联系的情况下,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同时,他也相信申请人是在首答辩人援引内安法令第73条文下逮捕。

他确实说明,对于申请人的逮捕是毫无根据、不合法以及没有依据法律的根据下对她进行逮捕,因此申请人应该毫无条件下被释放。

他确信,第一答辩人是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于今年9月12日在逮捕被告,并将之送往旺沙玛珠警局。

奈也不满警方办事效率

律师团代表奈也向媒体透露,他是在今日收到警方传真,受通知只限于郭素沁家人能够与她会面,而其父亲则是以电话联络的方式通知。

他认为,警方既然以传真的方式通知律师,这样的办事效率实在欠佳。

前锋报若不道歉 面对3000万令吉索偿起诉

律师团代表奈也指出,他会在今日向《马来前锋报》发出律师信,要求他们在24小时内向郭素沁做出道歉,否则的话,他将在明日对该报进行起诉,并索偿3000万令吉。

郭素沁父亲表示,由于警方只允许家属前往会见郭氏,因此郭素沁母亲、郭素沁侄女郭思琦以及助理黄皓汶前往警局。

他指出,希望警方是真的让家人见到郭氏,也希望郭氏一切安好,让家人能够暂时放心。

他也希望,无论是其女儿郭素沁或是在逮捕其他人时,应该第一时间告知逮捕者的家属,好让家属放心。

郭素沁父亲是在律师奈也、林立迎等其他行动党律师团,民主行动党主席加巴星、国会领袖林吉祥、秘书长林冠英、全国财政方贵伦和组织秘书陈国伟、宣传秘书潘俭伟等陪同出席申请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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