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3

拉惹柏特拉扣留两年 直接送往甘文丁扣留营

警方援引《1960年内安法令》第8条款,扣留《今日马来西亚》主编拉惹柏特拉两年。拉惹柏特拉将在今早被送入甘文丁扣留营。

拉惹柏特拉(Raja Petra Kamaruddin)的妻子玛丽娜李(Marinah Lee)告诉记者,今早她接到警察的电话,告诉她昨日内政部已援引《1960年内安法令》,直接将拉惹柏特拉送到霹雳州甘文丁扣留营两年。她说,警察告知今早他们将把拉惹柏特拉送入甘文丁扣留营。

拉惹柏特拉五人律师团成员之一的詹德拉(J.Chandra)告诉记者,只有内政部长可以在第8条款下签发扣留令。

较早前遭《内安法令》扣留但已获释的民主行动党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撤销了其人身保护令申请,她的申请与拉惹柏特拉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在吉隆坡法院大楼同一间刑事高庭内进行。庭内已经挤进了80人。座无虚席,两边也站满了人。

此外,因不满内安法令逮捕行动而呈辞明志的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也现身大使路法庭大厦旁听拉惹柏特拉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案件,以实际行动来声援拉惹柏特拉。

再益在法庭上,是坐在拉惹柏特拉妻子玛丽娜位子的旁边。玛丽娜也证实,警方曾在今早致电通知她说,内政部长在昨日已经签署延长扣留令,警方将在今早把拉惹柏特拉载送到甘文丁扣留营。

警方是于9月12日中午1时援引《内安法令》第73(1)条款逮捕他,在此条文下,警方可扣留他长达60天。《星洲日报》记者陈云清和郭素沁则在当晚遭到逮捕。不过,她们都相继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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