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0

辩方反对移交高庭审讯 安华肛交案9月24续审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肛交案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过堂。控方向法庭申请把案件移交至高庭审讯,不过却遭到辩方的强烈反对。最后法官基于控方迟至今早才通知辩方有关移交高庭的申请,因此裁决案件展延至本月24日续审,让辩方有足够时间准备抗辩。

针对控方的申请,领导安华9人律师团的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提出反对,他认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因为地庭法官拥有足够的能力与经验聆审此案。

反对干尼拥利益却签署证书

苏莱曼也反对控方向法庭提呈的移交高庭证书由总检察长阿都干尼所签署,因为后者在此案拥有利益,而且首相阿都拉也曾保证阿都干尼不会涉及此案。

安华曾在肛交案发生后,报警指阿都干尼与总警长慕沙哈山,涉嫌在1998年的“黑眼圈”案捏造证据隐瞒案情。苏莱曼今日引述安华的报案书,指阿都干尼具有利益冲突,因此不应涉及肛交案的审讯。

不过,今日负责主控的副检察司尤索夫(Mohd Yusof Zainal Abiden)反驳说,此案涉及公共利益,而且安华的身份让此案在国内外都受瞩目,因此应该交由高庭审理。

至于阿都干尼所签署的证书,他指出,只有总检察长有权力签署这份文件。苏莱曼也承认,《刑事程序法典》与联邦宪法的确赋予阿都干尼一人这项权力。

此外,苏莱曼也投诉,虽然辩方律师早前频频联络控方,但是控方竟然迟至开庭前10分钟,才告知辩方他们要申请把案件移交至高庭审讯的决定,导致辩方无法提前准备反对申请的辩词。

最后法官格玛蒂(SM Komathy Suppiah)认为,为了公平起见,她主动建议把案件展延两周后再审理,以便给更多时间予辩方做好准备。虽然控方抗议两周的时间太长,但是格玛蒂最后依然坚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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