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全国刑事调查总监拿督巴克里再尼今日(週一,7月14日)下午强调,鑑於公正党顾问拿督斯里安华没有现身录取口供,根据现有的法律,警方有三四个选择採取进一步的行动。
不过,巴克里没有说明这三四个选择是甚么。他强调,警方已將官方文件传达给安华,不过他没有报到。
他说,警方是根据法律传召安华录取口供,並促请报章不要胡乱作出揣测性的报导。
安华原本於下午针对他被指鸡姦助理莫哈末赛夫的案件,被警方传召录取口供,不过他没有现身。
巴克里下午3时30分在吉隆坡警察总部召开特別新闻发佈会,一再强调警方是依法行事,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111及112条文传召安华,以调查他涉及刑事法典377(c)条文的案件。
他说,这只是一项普通调查程序,传媒不要胡乱作出猜测的报导。
询及安华是否有向警方解释他为何没有向警方报到时,巴克里表示他本身从早上6时起至记者会,都没有接到安华的回应。
巴克里的新闻发佈会在短短10分钟就结束。
2008-07-15
没报到录口供 警方將对安华採行动
张贴者: lobang 位于: 12:19:00 AM
标签: 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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