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檳州回教高庭今日(週四,8日)宣判,允准一名跟隨伊朗籍丈夫改信回教的华裔妇女脱离回教的申请,成为大马首宗“活人”申请脱离回教的成功案例。这也是去年联邦法院赋予回教法庭司法权审理和鑑定个人的回教身份后,所作出的歷史性判决。
申请人陈燕芳(39岁,来自高渊),信奉回教后改名为茜蒂法蒂玛陈。2006年5月,她以不曾奉行回教教义入稟檳州回教法庭並提出3项要求,即宣判她为非回教徒、取消她的信奉回教卡,及將她身份证上的宗教信仰改为佛教。
这起案件从2006年7月开审至2007年8月3日以来,曾因各项因素而展延判决近10次。成功脱离回教的陈燕芳,週四在庭外喜上眉梢,並高兴得泪眼盈眶。
2008-05-09
大马第一个‧华妇脱离回教
张贴者: lobang 位于: 4:43:00 AM
标签: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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