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3

副总警长:暂不对付口交2主角

(吉隆坡讯)虽然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蔡细历与女伴在性爱光碟中的口交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不过全国副总警长拿督依斯迈奥马说,警方现阶段专注於调查谁是录制光碟的人。

依斯迈受询时并没有否认口交乃违反自然性行为,抵触了法律,但对於警方会否援引相关法令来对付两名主角,他不愿多谈,只表示“现在不是时候”。

在大马,口交是一种触犯法律行为,警方可援引刑事法典377条文来进行调查;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可达20年坐牢,并可另加罚款,或鞭笞。

依斯迈说,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292条文及附属条文来调查这起事件。

“警方还在试图找出所有涉及录制光碟者,包括装置针孔摄录机者、制作光碟者及派发光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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